浙江省公证协会最新制定的《浙江省公证质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已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质量标准》对我省办证程序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为及时、有效地执行《质量标准》和确保办证质量,《质量标准》公布后我处立即组织力量,根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对誉天公证业务软件进行全面更新,此项工作已于1月底完成。
更新工作完成后,我处在本处自己使用的同时,于第一时间将更新内容上传至嘉兴公证业务软件QQ群和嘉兴公证业务软件网站内,各公证机构只需将文件更新包下载后加以导入即可完成软件的更新工作。此次更新,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的要求修改,重点调整了业务受理中的询问、告知和审批等环节。比如在询问笔录的制作上,对继承和放弃继承的当事人、赠与人与受赠人、房屋委托类、财产分割类等公证事项分别制作询问笔录的模板,以满足《质量标准》中“分别询问、分别制作笔录”的要求,这也是本次《质量标准》中对公证质量标准作出的一项最重要调整之一。
誉天公证业务软件自投入使用的第一天起,一直都根据实际运用中出现的问题和相关规定的出台不断更新和完善。目前最新版本的誉天公证业务软件,已经实现了与省厅数据库的双向对接功能,实现了全省公证机构重要信息的共享(如家庭成员信息),并且在质量管理上与省协会《质量标准》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也正是基于与省厅数据库的对接以及与省协会质量标准的高度契合性,确保了全省使用誉天公证业务软件的公证机构公证的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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