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孙月英(女,一九三三年三月八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330402193303080322)于二○○七年一月十九日在本处留有公证遗嘱一份[《公证书》编号为(2007)嘉誉证民内字第54号]。孙月英已于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死亡,其受遗赠人高佳运根据上述公证遗嘱要求接受孙月英的遗赠,于二○二○年十月九日向本处申办接受遗赠公证,本处已予受理。为充分保护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权益,现以公告的方式向孙月英的合法继承人进行核实。公告期为15天,如有对上述公证遗嘱有异议(包括有其他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请在公告期内向本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主张的,则视为其他合法继承人对上述公证遗嘱无异议。本处将按照上述公证遗嘱办理后续接受遗赠手续。
特此公告!
本处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华隆广场1号楼18楼(南湖大道与由拳路交叉口)
邮 编:314050
联 系 人: 方勋
联系电话:0573-82086801 1730588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