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处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本职,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公证特色化服务中心工作。 1.公证服务为知识产权“上保险”。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我处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公证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就加强知识产权维权公证、为知识产权及产品的实施和产业化提供公证服务及促进知识产权(专利)的有效流转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相关业务,保障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至2016年11月,我处累计共办理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权益和促进知识产权流转的保全证据和转让协议公证256件,同比增加56%。 2.公证服务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添平台”。发挥公证的前置预防作用,积极为我市中小企业民间借贷提供公证服务,通过公证审查和服务,确保合同当事人意思表述的真实性,实现合同签订、合同公证、抵押登记一条龙服务,发挥公证在民间借贷中的“平台效应”,减少中间环节,减少支出,助推我市中小企业早日突破转型升级的瓶颈期,为中小企业完成二次创业打下夯实基础。至11月,我处全年共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412件,在去年提速发展的基础上同比增加12%。 3.公证服务为保障民生“谋福利”。一是配合市局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公证当事人开通特殊服务窗口,优先受理、优先出证,同时免收公证费。二是送法进社区,进社区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与社区群众面对面,解决群众法律疑惑,此举也得到了各社区领导及社区居民的普遍认可和赞扬。活动开展期间,我处共发放宣传手册500多份,接待现场咨询80多人次。三是开展“夕阳红”系列公证服务,在前两年开展重阳节对70周岁老年人实行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的基础上,今年对70周岁老年人实行全年免费办理遗嘱及其保管公证举措;同时对年事已高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启动“绿色通道”,享受特殊待遇。 一年来,在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全局同志的关心、支持下,我处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至11月底,我处共办理公证13180件,收费129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61%和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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