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处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上级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市局的具体部署和要求,根据我处年初设立的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履行公证职能作用,适应新常态,激发新活力,推动新发展,在队伍建设、服务群众、保障质量以及业务拓展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
探索服务新模式,主动服务回馈社会
新常态下,“简政放权”和“便民、利民、惠民”成为了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各行各业的办事准则,各部门均出台相应政策服务百姓。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处积极主动探索,努力满足公证当事人的要求,用更好的技术和服务提高公证服务水平。 1.建设公证处官方网站。2.2015年年初开通我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嘉兴公证”,该平台亦具有我处官网中办证指南、公证咨询、进度查询、真伪查询等功能,当事人只需关注一下“嘉兴公证”,即可足不出户进行公证咨询和查询。3.响应市局号召,推出“小额继承公证特惠包”“夕阳红公证特惠包”等公证法律服务产品。4.房屋继承公证后的房产三证免费代办业务。
打新与二次开发,力保公证业务稳定
尽管《公证法》里有关于法定公证业务的原则性规定,公证业内对将具体法定公证事项写进相关法律条文的呼声也很高,但在包括《继承法》、《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条例》等在内的法律法规中却迟迟找不到法定公证的影子。相反,各部门对公证不利的规章却时有出台,如房贷合同公证不再要求公证,公安部“18条”以及民政部“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相关规定的出台,更让公证的境遇雪上加霜。在众多传统公证业务日渐式微、难以为继的背景下,我处同样面临业务与收费下降的双重压力。为扭转不利局面,我处主动出击,积极开拓相关公证新业务的同时,重点抓已有业务的二次开发工作。
1.开展车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2.积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3.积极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4.改善服务方式,巩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国有土地交易公证业务。
经过努力,在过去的2015年,我处办结各类公证共12787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736件,国内民事公证6748件,涉外(含港澳台)公证4737件;全年业务收费1200万元,在办证数量较前一年有明显下滑的不利影响下,做到了业务收费的相对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