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的一个下午,我处来了这样一位当事人:吕美玲,23岁女大学生,其父母早前来嘉兴打工,家里还有一个12岁的弟弟。后来母亲意外患上了精神病,父亲又因为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去世了,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无法支持吕美玲和弟弟继续读书。此次他们来到我处是为询问之前办理继承公证的相关事宜。
原来在2013年时吕美玲和她的爷爷奶奶曾来过我处,想继承其父亲生前留下的2万多元的存款和一套尚在还贷的房子。我处受理此案后移交给调查组对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组多次发函并致电被继承人江西老家的相关部门希望其能配合调查,但都未收到回复,致使后续程序无法进行。
当了解到吕美玲姐弟家境如此贫困时,我处立即召开公证员会议,讨论此次公证的具体行动方案:首先按照新印发的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为吕美玲姐弟出具存款继承公证书,其次资助吕美玲继续读书,并于2014年9月开学时向她所在学校打了第一笔资助款。最后为了让此事能够圆满解决,尽快给吕美玲姐弟出具房屋继承公证书,我处决定由处里亲自调查核实被继承人的情况,并立即指派2名调查人员前往被继承人老家江西进行取证。
调查人员经过八个小时的车程,700多公里的跋山涉水,终于找到了当地村委会、派出所,核实了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情况。在确保情况属实后,我处按照继承的公证程序向吕美玲姐弟出具了继承房屋的公证书。
吕美玲和她的弟弟在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热泪盈眶,他们朴实的姑姑更是拉着吕美玲姐弟俩儿跪在公证员的面前,希望以此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在场的公证员立刻扶起了她们,说:“每个人都有无力的时候,在我们有能力的时候要多传递一份爱心,多送上一些希望。”
多年以来,我处始终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问题。在接下来的日子,我处依然会坚持这份爱心活动,尤其是资助那些贫困的孩子们。用行动让他们知道在成长的道路上有那么多关心爱护他们的好心人,让孩子们深切感受到社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和真情,激励孩子们自立自强,奋发学习,将来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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