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惠芳(生前公民身份号码:330402193210030641)于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在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公证号:(2014)浙嘉誉证民内字第2070号]。顾惠芳已于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死亡,其遗嘱继承人张顾颂根据上述公证遗嘱要求继承顾惠芳的遗产,于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向本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本处已予受理。为充分保护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权益,现以公告的方式向顾惠芳的合法继承人进行核实,公告期为30天。顾惠芳除了上述公证遗嘱外,顾惠芳有其他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请在公告期内向本处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回复或虽回复但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的,本处将按照上述公证遗嘱办理后续遗嘱继承手续。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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