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宇(男,一九三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出生,原公民身份号码:330402193208250311)于二〇〇四年三月九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公证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公证号:(2004)嘉证民内字第168号],吴秀媚(女,一九三三年三月二日出生,原公民身份号码:33040219330302032X)于二〇〇四年三月九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公证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公证号:(2004)嘉证民内字第169号]。吴秀媚已于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死亡,朱光宇已于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死亡。吴秀媚、朱光宇的遗嘱继承人朱怡芳(女,一九六四年九月五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402196409050328)根据上述公证遗嘱要求继承朱光宇、吴秀媚的遗产,于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向本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本处已予受理。为充分保护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权益,现以公告的方式向朱光宇、吴秀媚的合法继承人进行核实。公告期为15天,如对上述公证遗嘱有异议(包括有其他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请在公告期内向本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主张的,则视为其他合法继承人对上述公证遗嘱无异议。本处将按照上述公证遗嘱办理后续遗嘱继承手续。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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