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处实际,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时间通知如下:
2015年4月4日至6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期间停止所有办证、咨询及领证业务。
请您合理安排办证时间,以免影响您的工作或出行安排。